專利小知識
「一案兩請」制度的優缺點分析
16
Aug. 2024

優點

  1. 快速取得專利保護
    • 新型專利快速核准:相較於發明專利需經1.53年的實體審查,新型專利只需36個月的形式審查即可獲得專利權,這使得技術創作能夠迅速受到保護,提早進入市場。
    • 市場競爭優勢:新型專利的快速核准讓申請人可以迅速將創新產品投入市場,佔據市場先機。
  2. 權利接續
    • 持續保護:在新型專利核准後,如果發明專利也獲得授權,發明專利權將接續新型專利權的保護,延長專利保護的總時間。這意味著,技術創作可以在不同階段得到不同形式的專利保護。
    • 穩定交易安全:在發明專利核准公告前,若新型專利已授權給他人使用,這些授權不會因發明專利的授權而受影響,確保交易的穩定性。
  3. 風險分散
    • 如果發明專利在審查過程中遭到駁回,申請人仍可以依靠已獲得的新型專利提供的保護,降低整體申請失敗的風險,確保技術創作至少能獲得一種專利保護。
  4. 靈活選擇
    • 申請人在發明專利核准審定前,可以根據當時的市場需求和技術發展情況,靈活決定是保留新型專利權還是轉換為發明專利權。這種靈活性有助於申請人在面對瞬息萬變的市場環境時做出最優選擇。

缺點

  1. 成本增加
    • 雖然一案兩請可以提高專利保護的靈活性,但同時申請發明和新型專利需要支付兩種專利的申請費和年費,導致總體成本增加。
  2. 審查標準差異
    • 發明專利和新型專利的審查標準不同。發明專利需經過實體審查,審查新穎性及進步性,而新型專利僅需形式審查。這可能導致同一創作的兩種專利審查結果不一致,增加審查過程中的不確定性。
  3. 技術範圍的劃分
    • 申請人需要仔細劃分發明專利和新型專利的技術範圍,以確保兩者之間的權利範圍清晰明確,避免因範圍重疊或模糊導致的專利保護效果降低或引發侵權訴訟。
  4. 權利選擇的壓力
    • 在發明專利核准審定前,申請人必須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之間作出選擇。這種選擇可能會給申請人帶來一定的壓力,尤其是在市場情況和技術發展難以預測的情況下。

結論

「一案兩請」制度為申請人提供了一種靈活的專利申請策略,通過快速獲取新型專利保護和後續的發明專利保護,能夠有效延長技術創作的保護時間,同時降低專利申請失敗的風險。然而,申請人需要承擔較高的申請成本,並在技術範圍劃分和權利選擇上面臨一定的挑戰。申請人應根據具體情況權衡利弊,合理運用一案兩請制度,以充分保護其技術創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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