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專區trademark
國外商標-歐盟商標(EUTM)
制度
先申請制度
審查時間
1~2個月
公告期
3個月
專用期限
自申請日起算10年屆滿;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EUTM會員國
Austria 奧地利、Belgium 比利時、Bulgaria 保加利亞、Croatia 克羅埃西亞、Cyprus 賽普勒斯、Czechia 捷克、Denmark 丹麥、Estonia 愛沙尼亞、Finland 芬蘭、France 法國、Germany 德國、Greece 希臘、Hungary 匈牙利、Ireland 愛爾蘭、Italy 義大利、Latvia 拉脫維亞、Lithuania 立陶宛、Luxembourg 盧森堡、Malta 馬爾他、Netherlands 荷蘭、Poland 波蘭、Portugal 葡萄牙、Romania 羅馬尼亞、Slovakia 斯洛伐克、Slovenia 斯洛維尼亞、Spain 西班牙、Sweden 瑞典。
其他國家